重庆**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专用合同
(2007)第 号
定作方:万盛区招商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重庆**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第**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万盛
找文章到文秘家园网更多原创- (http://www.wmjy.net.cn)区 展厅工程(项目)的设计制作工作。
制作内容万盛区见效果图) 。
制作数量:36㎡ (6×6m) 。
第二条 工程(项目)质量要求
以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工程(项目)效果图为准。
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效果图为本合同附件,并作为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及提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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