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新农民培训力度。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必须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把广大农民培育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农村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但目前我县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大部分只有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要提高农村教育的实效,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多种教育培训模式,多途径加强农民的技术教育,提高农村青年就业技能。一要通过组织科技下乡、定期举办创业致富科技培训班以及利用县有线广播、电视开辟专栏等形式,有计划地向农民输送科技、技能等知识。二要借助“阳光工程”、“农民素质工程”等农民培训载体,经常性地举办一些全县性的就业技能和创业基础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三要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党员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现代教育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自我发展能力。
(四)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是新农村的和谐动力。“文”就是要通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进一步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一要净化乡村风气。要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组织农民集中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学习,逐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积极倡导文明新风,进一步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各种群众自治组织,深入开展各种移风易俗活动,自觉抵制各种不合时宜的、不健康的旧风俗、旧习惯。二要丰富群众精神生活。要建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逐步配套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三要加强公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文明素质。继续开展文明村、文明户、“除陋习,树新风”等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乡风民俗,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活动,提高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教育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五)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农村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我们必须以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一要完善基本保障。重点加强低收入群众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保障问题,切实保障低收入农民的生产生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切实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要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好农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医疗队伍建设,让农民小病不出村、一般病症不出乡镇,降低农民的医疗负担。二要落实民主制度。要充分体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必须不断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要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把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党组织和村委会培养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强实施者。同时,下大气力抓好后进村村级班子的整顿工作,促后进转化升级,提升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整体水平。组织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争创“好班子”,争当“好班长”、“好助手”,在村级组织中大力倡导团结奉献、艰苦创业、清正廉洁、实干为民、发展富民之风。要把班子建设与干部培养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和鼓励现任村干部广泛参加党校、农广校的学历教育和各种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和引导他们走出家门、开拓思路,着力培养“双强”型村干部。要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和以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筹资筹劳为重点的“一事一议”制度,保障农村内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完善,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农村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化解,实现农村安定有序,农民安居乐业。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要加强,工作要到位
搞好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光荣而伟大。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要加强领导。建设新农村关键在人,核心在领导班子。县农业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真正靠上去抓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大胆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评工作。要沉下身子,搞好调研,摸清示范村和扶贫开发重点村现状,统筹安排上级及县直有关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一抓到底,跟踪问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在工作安排、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上,都要向新农村建设倾斜。要层层制定严格的目标责任、督促检查和政绩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把新农村建设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新农村建设工作,既要发现一批有实干精神、为民意识、富民本领的干部,还要惩戒个别不思进取、看摊守位的懒散干部,切实树立以新农村建设的成效看政绩、用干部的良好导向。
二要形成合力。县直有关单位在安排各种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时,要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扶贫开发重点村倾斜,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