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挖掘台侨资源,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目前,XX籍乡亲已分布在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世界29个国家和地区。他们中有不少已成为专业上有建树、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影响的人士。加强与台侨的交流联谊,就能使我们架起对外交流的桥梁,为XX的发展创造新的机遇。一要建好台侨资源库。统战部门、各乡镇和开发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资料库,加强与台属、侨眷的联系,及时掌握和反馈相关信息。在挖掘台侨资源的过程中,要重点掌握好第二代、第三代台侨人员和我县出国留学创业人员的信息资料,把他们作为我们对外长期交流交往的主体。二要加大对外宣传。知名度既是一种影响力,也是一笔无形资产。XX这几年旅游业比较兴旺,与我们打造“黄浦江源”、“生态县”等为代表的系列生态XX品牌紧密相关。对此,要扩大XX对外知名度,必须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统战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利用节、会等时机,邀请港澳台和海外媒体来XX开展各项活动。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与港澳台和海外乡贤建立联络,及时反映XX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和巨大变化,使XX能够在海外最大限度地产生“向心力”。三要积极开展经济文化交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海外台侨胞与国内的交流越来越不受地域观念的限制,哪里投资环境好,哪里同他们交往积极主动,他们就会往哪里发展。我们要热情主动地邀请海外乡贤以及他们的亲朋好友、各类客商,尤其是海外新生代人员前来XX观光、考察。统战部门要与外事部门加强协调,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在港澳台和海外开展科技、工贸、教育等多方面的交流。
(二)发挥台侨工作优势,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第一,要积极捕捉招商信息。当前,台湾当局尽管对两岸经贸交流层层设卡,但由于台湾空间受限,一些产业为了生存和发展正加快向大陆转移。同时,世界经济非常关注长三角地区,一些国外客商纷纷到长三角地区寻找发展的商机。我们要发挥台侨胞分布广、联系多、信息灵的优势,积极主动地与他们交往,争取他们多提供信息,多引荐客商,多引进项目。统战部门、外事部门和外经贸部门要主动当好党委和政府招商引资的参谋助手,做好牵线搭桥工作。第二,要努力促进我县企业与台侨企业的对接工作。我们要创新招商引资的路子,积极促使台侨企业与我县民营企业的对接,促使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水平。特别是要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出两大主导产业中的一批规模企业,主动向台侨企业推介,促进经贸合作,更好地推动我县民营企业的提档升级。第三,要加强与苏浙沪地区台侨部门和台侨商会的联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台侨资和外资企业比较发达地区的横向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合作与支持,做好承接相关产业梯度转移的工作,做到台侨资互引、内外资并举,积极推进我县经济的发展。
(三)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努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推进XX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大做强做长工业经济,关键是要切实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事实也证明,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在XX籍台侨胞中有不少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在国外从事尖端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出国留学生达300余人,我们要积极取得他们对家乡发展的多方支持,特别是科技研发领域的支持。帮助我们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强化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台侨工作环境
在台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为台侨胞扎扎实实做好服务工作。目前,我县有台侨资企业53家,留学人员创办企业4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强化发展理念和服务理念。一要做好后续服务工作。这几年有一种现象值得我们关注。招商引资各级各部门都非常投入,下了很大功夫,但项目一旦落地,后续服务工作往往跟不上,致使一些经过多方努力引进来的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建设。这不仅关系到我们投资环境和发展形象,而且在更大程度上也制约了我们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避免“重引进轻服务”的现象,为台侨企业提供积极便捷的优质服务,确保台侨企业引得来、留得住。要坚持定期走访和重点走访,各乡镇和开发区每季度至少要走访一次辖区的台侨企业,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由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尤其是对一些新引进的台侨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往往比较多,我们要信守协议,落实承诺,想方设法做好服务工作。二要认真落实已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对台侨胞在出入境、企业办证、税收征纳、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等方面要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三要建立涉台涉侨问题处理机制。在干部群众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妥善处理台侨资企业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各乡镇和开发区既要依法引导、规范、监督台侨资企业,防止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又要结合创建“平安XX”活动,引导教育干部群众按正常渠道解决问题,防止发生过激行为,确保台侨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对于重要涉台涉侨问题,所在乡镇和开发区要及时向县委统战部和有关涉台涉侨部门通报,共同协调解决。四要注重维护台属、侨眷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台涉侨的有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对有关他们的财产纠纷、承包土地纠纷、征迁赔偿以及婚嫁港澳台和海外未能迁居的妇女权益等问题,要按照中央“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做到合法、合理的解决。
四、加强领导,确保台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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