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了2003-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这是新世纪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贯彻这两个文件,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的要求,省妇儿工委编制了2003-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这两个规划,于
(一)要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指导妇女儿童工作的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全省新规划发布以后,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编制本地的两个规划和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目前,多数市州完成了两个规划的送审稿,正在等待当地政府审批。县(市、区)的两个规划编制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的要求,各市州两个规划要在2003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县(市、区)的两个规划要在2004年年初编制完成。对于各地新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再强调三点:一是规划要充分体现国家纲要和省里规划的总体思想。要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问题的关键,要特别关注妇女儿童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二是要结合实际编制规划。各地的新规划要做到妇女儿童发展同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各项指标符合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实际;三是要突出本地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切忌照抄照搬省里规划和国家纲要,避免形式主义。
(二)加强妇儿工委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妇联是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之一,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增加了妇联的工作量,妇联协助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希望各级妇联要继续努力,为两个规划的实施做出更大的贡献。为确保新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妇儿工委的组织机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建设。要认真贯彻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朱基总理和吴仪同志讲话要求,加强对妇儿工委工作的领导,努力解决办公室的人员编制和经费等问题,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要把议事的重点放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整体利益和全局性事务的统筹运作上;把协调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上;把指导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制定法规政策上,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推动妇女儿童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和参与两个规划的实施。在新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宣传工作。国家新纲要和我省的新规划首次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写进总目标,这是国家为推动妇女儿童工作提出的新标准和新要求,它标志着性别意识已经纳入社会主流意识,这是我们宣传的重点。各级宣传部门要在两个规划的宣传工作中,制定出具体的宣传计划,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搞好两个规划的宣传动员工作。在宣传的形式上要做到层面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长期宣传与阶段性宣传相结合,创造声势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在宣传面上要坚持面向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性别意识;面向领导干部宣传,提高自觉履行责任的意识;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提高其参与意识。通过各种广大群众宜于接受的形式,深入持久地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实施规划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规划的具体内容。通过宣传和动员,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社会各界都重视支持妇女儿童工作、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问题。
要重视培训工作。省里争取在2004年年底前,对县级政府主管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和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培训一遍。各地也要本着一级培训一级的原则,制定出具体培训计划,搞好本地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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