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宽松、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对民营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消除一切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弊端、政策规定和不合时宜的做法,努力营造民营企业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氛围,在全县上下迅速形成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新局面。力争在今后五年,全县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5亿元以上,销售收入80亿元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达到65%以上,民营企业纳税额占全部财政收入的80%以上,建成产值超亿元企业10家, 超千万元的企业50家,组建10-15个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的企业集团,从业人员达到8万人。
三、 实施超常举措,全力推进民营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按照既定的思路,全县民营经济工作,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强化措施,超常运作,重点突破。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放宽政策,激发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活力
政策是当政者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也叫措施。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是前提、是条件,没有政策,制定什么样的目标,最后也是一句空话。为了实现我县发展民营经济的目标,县委、县政府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思考,研究制定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共八项四十余款。制定的这些政策,对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力度之大、环境之宽松,在盐山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在行业准入上,除涉及国家安全及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外,其他领域都允许民营企业投资进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申办民营企业。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民营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县财政专门成立了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督办,企业备齐有关资料后,服务中心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在保证用地上,我们制定了非常优惠的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项目,县政府将无偿提供土地。原则是:投资1000-3000万元项目,县政府无偿提供土地50亩;投资3000-5000万元项目,县政府无偿提供土地100亩;投资5000-1亿元项目,县政府无偿提供土地150亩;1亿元以上(含1亿元)项目,县政府无偿提供土地200亩。特大项目或高新技术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在无偿提供土地数量上,满足企业用地需要。县政府所提供土地的费用,由县财政列支,土地使用期限50年。同时,我们还鼓励民营企业向盐山县工业园区集中。对选址在县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次性买断土地使用权的,按每亩不高于2万元的价格优惠供应,不再收取其他费用。租赁土地的,按年租金不高于500元/亩的价格优惠出租,按年度交纳租金。对选址在盐山县工业园区以外、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新建成或技改项目所需土地,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大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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