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出席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结果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年月日中共市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年月日中共市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全市按、、等单位划分了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共市第次代表大会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年月日前全部完成。
年底,全市共有党员人,其中,预备党员人。中国共产党市委员会确定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名。
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支部提名,逐级遴选产生,再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代表的选举产生,都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办理,都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都超过了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
这次选出的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名,占%;工业、农业、政法、财贸、文教、卫生等第一线的党员名,占%;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占%。妇女名,占%;少数民族名,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名,占%。50岁以下(含50岁)的代表名,占%。这次选出的代表,绝大多数是能够联系群众,有威信、有贡献、有议事能力的党员。
在代表选举产生后,收到反映个别代表人选的来信,已由有关单位作了调查核实,不影响代表资格。(未收到对代表的任何反映)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为,全市个选举单位选出的名代表,均符合党章和特区党委的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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