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更加注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建立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新机制。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指导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要积极探索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的新机制,探索以城带乡的途径。
二是更加注重转变城镇发展模式。“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1万亿元、单位GDP能耗消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目前城镇粗放发展的模式已不能延续。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内涵型发展道路。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布局和发展规模,更加注重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城乡生态环境。要依靠科技创新,把好设计关,提高建筑“四节”水平,倡导资源节约消费模式,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增强海峡西岸城镇群综合承载能力。
三是更加注重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矛盾和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各级建设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要积极探索建立市政公用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的新机制,争取生成一批城市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继续完善落实激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政策,扩大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消费;要推进建筑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建筑业发展水平。
四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把发展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结合好。作为民生性特点突出的建设行业,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建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经过努力可以办到的事情,必须抓紧办好;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有打算有安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三、切实做好2006年各项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实现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2006年主要工作是:
(一)以规划为龙头,引导海峡西岸城镇群建设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和总体规划编制内容方法。以落实海峡西岸城镇群空间规划为重点,开展《海峡西岸城镇群发展规划》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建设部与我省联合编制,提升规划层次。抓好泉州、莆田、龙岩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福州、三明等城市修编前期研究。编制我省地震重点监视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四大湾区港口整合、岸线利用和沿海大通道规划建设。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内容,依据对城市资源承载力的科学评估,突出市域城乡空间资源的统筹利用,明确划定禁止、限制和适宜三类建设区范围,划定城市蓝线(水系)、绿线(绿地)、紫线(历史文化街区)和黄线(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等保护范围界线。改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探索塑造城市特色途径,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方式,充分发挥专家在规划论证、评审等工作中的技术把关作用,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
发挥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控作用。全面完成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合理确定近期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和用地布局,强化对资源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选址、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调控作用,明确城镇发展时序,促进向集约型转变。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体现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要求,并把城市中心、旧城改造和近期发展地区作为重点,明确各类空间和界线管制措施。进一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质量,增强可实施性,扩大覆盖面,确保土地出让转让有据可依。
发展城市联盟。完善城市联盟机制,以项目为纽带,促进联盟不断拓宽领域,深化内涵。重点研究区域性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落实一批已确定的共建项目,生成一批对城镇群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推出一批见效快的互利合作项目。推动厦泉漳城市联盟向龙岩延伸,促进闽西南一翼协调发展。建立福州市域内部城镇联盟机制,推进福州、三明、南平、宁德等城市的联盟试点,促进闽东北一翼协调发展。
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组织城乡规划大检查。完善城乡规划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和举报制度。福州、厦门要扩大城乡规划网上办公范围,公开规划信息,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其他城市逐步实施。开展福州、泉州城市规划政务公开试点。完善重点项目规划选址机制。加强对福州市重要节点、重要项目建设指导监督,提升省会城市建设水平。组织“八闽杯”人居环境竞赛检查评比活动。今年6月,将召开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十五”城乡建设成就,部署“十一五”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以整治村容村貌为重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农村规划建设指导。出台《文秘家园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若干意见》。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补充制定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未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县要将体系规划和布点规划合并制定。列入整治对象的村庄都应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指导村容村貌整治有序开展。加强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和生态建设项目的城乡衔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强化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服务功能。把重点中心镇纳入“八闽杯”人居环境竞赛检查评比活动。推广农村住宅通用图,引导有建房任务的村镇和有建房意愿的村民集中建设,按规划和抗震防灾要求建房。发挥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作用,加强农村各类建设监督管理。拟于3月底在莆田召开农村规划建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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