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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格的人:孔子论超越的个人人生

2007-6-22 来源:公务员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
。“天下者,大具也,不可以小人有也,不可以小道得也。”(《荀子·无论》 一言以蔽之,“天下小人不可尽诛,小人之有才者尤不能不用,但止可驱策于边疆,而不可用于腹心密勿之地。”(《默觚下·治篇》八)小人在本质上与儒家的道德要求相距甚远,只能在一定条件和范围之内有限度地使用。然而,在实际历史进程中,这种范围和限度却经常被打破。以君主为首的当权利益集团以谋求占有最大利益为宗旨,这是由专制统治者的本性所决定的,他们根本无力排拒小人。当权者不但自己要作嗜利的小人,而且还不断地将个人吸收进来。因之我们看到,古代中国的“治世”屈指可数,更多的是小人得志、好臣当道、贪官横行的乱世,缘此则儒家抨击小人的呼声亦不绝于史。
 其三为富于个性的小人,对之要给予无情的打击。在传统中国,伦理道德是统治阶级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现着统治者的一般利益。以伦理道德作基本要素塑造的政治人格是统治阶级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谓之“群体人格”。从这个意义上说,小人人格“不耻不仁,不畏不义”,蔑视权威,无视规则,表现出对统治阶级一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某种否定意向,其中潜涵着某种程度的个体主体意识;换言之,“个体人格”很有可能从小人人格中生成,这当然是君主政治之大忌。因之,儒家对小人无德而有才最具戒心。一般说来,人的才能学识与人的个体主体意识互为因果,相辅相成。越是才华横溢、远见卓识之士,越富于个性。他们往往要冲破传统道德规范和现行礼法制度的束缚,在激烈的冲突与否定中实现超越。这样的人参与政治,很有可能成为引领社会发展的先驱。在儒家看来,这些人恰恰颠倒了德才关系,属于小人之列。如果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赖于社会稳定,那么儒家尚德和抨击小人是有其一定合理性的。但是,儒家用统治者共同认可的道德标准来划一人才,尚君子、诋小人,则是对人才的极大压抑,也是对人之个体人格的无情桎梏。那些富于个性的小人“非圣无法”、“惑世诬民”,虽然有时会带来一定的思想混乱或社会紊乱,但其中闪现着伟大个性的星火,孕育着反传统和创新,人类社会的文明史不正是在对旧传统和旧世界的一次次否定与破坏中写成的吗?纵观中国古代社会,思想和政治的“异端”总是被诬为“小人之徒”,君子们则大抵作了君主政治的卫道主。明了这一点,那么历代帝王都要崇君子、抑小人也就不言自明了。
 儒家文化认可君子与小人的人性本质相通,二者之间不存在什么不可逾越的鸿沟,逻辑上都可以通过某种主观努力向着对方转化,“小人君子者,未尝不可以相为也。”(《荀子·性恶》)这就是说,在道德发展和政治前途面前人人机会均等,每个人都面临着两种选择。正如宋儒欧阳修说:“不修其身,虽君子而为小人;能修其身,虽小人而为君子。”(《欧阳文忠公集·答李诩书》)认可君子小人的互通性是传统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价值观念,对于传统等级观念具有某种挑战意味。中国古代的等级制度与君主政治相伴生,官僚贵族主要凭藉着血缘——姻亲关系或战功等条件参与政治,分享权力和财富,构成君主政治的权力基础。儒家却另辟蹊径。他们树立的君子人格可以凭道德条件取得参与政治的资格。《中庸》说:“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十七章),君子人格的价值实现最终要在政治领域,通过权力和财富来完成,这就为一般社会成员参与政治带来了希望。随着历史的进程,以德取士不但形成了稳定的政治观念,被当权者普遍接受,而且还得到了制度保障。汉代察举取士的首要事目就是“孝廉”。由于儒家文化认可君子小人可以凭借道德修身的杠杆相互转化,于是,一些出身贫寒但德行高尚之士得以升入君子的行列,经由察举、科举等各种途径步入统治集团。“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布衣纬带之士也可以拜相封侯。认可君子与小人的互通性在观念上动摇了固有的官贵等级意识,在实践中使得中国古代政治等级结构具有一定的可调节性。“寒门生贵子,白屋出公卿”,人们不论出身门第,财富多寡,均有可能沿着“君子之道”向着君主当权集团靠拢,其中的出类拔萃之士则成为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构成君主政治的又一权力基础。因之,在传统中国,君主政治的权力基础除了皇族、姻亲贵族及功臣官僚等“官贵集团”,还有以科举士大夫为代表的君子集团。后者在相当程度上超出了前者的局限,促成了社会各阶层和各利益集团的人员流动,使得君主政治的基础结构得以面向全社会,君主政治需要的各种人才藉此源源不断地得到补充。权力基础的扩大增强了君主政治的稳固性。而且,君子人格具有优于官贵集团的特殊政治功能,能给予君主政治以更多的活力和更有力的支撑。孟子说:“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孟子·告子下》)中国古代君主政治正是在“官僚——君子双重结构的支撑下,绵延两千年而不衰。
 纵观中国古代社会,儒家文化抨击小人,可政治生活中的嗜利小人比比皆是;儒家文化尊崇君子,却造就了普遍的伪君子。真正符合儒家人格理想的君子绝无仅有。这种认识与现实的严重背离无非说明,君子小人辨的实践理性远逊于认识理性,因而很难对实际政治的运行及发展产生积极效果。既然如此,为什么中国古代统治者还要对这一理论极度重视,论辩不休呢?如果说人之个体性与群体性的并存是人之存在的根本条件,那么专制主义使人不成其为人的第一步就是要否定人的个体性,桎梏人的独立思维和自主精神,把人变为专制权力的驯服工具。儒家利用道德分层理论,通过对君子小人的一崇一抑,将可能萌生或存在的人之个性和主体精神在观念上彻底否定,从而为君主政治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这或许就是儒家文化热中于君子小人辨的根本政治意义吧。
 
 四、君子人格的现代价值
 
 儒家君子人格的现代意义,着重体现在其伦理精华与当今市场经济价值导向之间存在可以同构的方面,有着内在的契合性。它的一些合理性思想,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格体系中的合理资源。
 第一,君子人格中的“仁”、“爱”思想,有助于加强当代不同群体的合作关系。“仁”既是道德范畴的核心,又是一种人我关系的准则,而且还是人生的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君子以“仁”为核心,“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其中就包含着某种人与人互助的内涵。我国现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仍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就需要在全社会提倡和鼓励社会成员向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片爱心,热心公益,扶危济困,救难怜贫。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体制的转型,在很多方面会引发新的利益、观念、心理等冲突,再加上市场经济带来的消极作用,人际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日渐增多,见死不救,见义不为,见利忘义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仁爱思想,并将此作为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处世道德原则。
 第二,儒家君子人格中自强不息的乐观进取精神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康、全面的发展。君子反对消极无为,提倡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的奋斗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进取意识,都是强调奋发向上的大无畏开拓胸怀和对社会、对民族、对真理的奉献精神。这些思想表现出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无愧地可以称为有普遍意义的人生哲理,这种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与市场经济主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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