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君子人格杜绝名利,只求自我道德的绝对完美。这并不是说君子不需要或是完全拒绝物质利益,清儒戴震说:“君子亦无私而已矣,不贵无欲。”(《孟子字义疏证·权》)但在君子眼中,名利与道义相较,只能处于次要位置,决不可本末倒置。孔子曾明确表示:“君子谋道不谋食。”(《论语·卫灵公》)他一再告诫他的学生;“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论语·里仁》),名利不可强求,重要的是自我道德的完善。此外孟子也说过:“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孟子·公孙丑下》)君子长年累月专心于道德修习,逐渐达到对身外之物视而不见的境地。荀子说:“士君子不为贫穷殆乎道。”(《荀子·修身》)他们“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唯一的追求是“就有道而正焉”(《论语·学而》),能做到安贫而乐道。典型者如颜回安于箪食瓢饮居陋巷,就深得孔子赞许。
再次,君子人格具有道德恒定性,在任何环境和条件下,均能表现出最佳道德风貌,始终保持豁达的胸怀和乐观的人生态度。他们“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中庸》十四章)。“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易·乾·文言》)“安燕而血气不惰,劳勌而容貌不枯,怒不过夺,喜不过予。”(《荀子·修身》)不论贫穷富贵,地位高下,劳顿安逸或是命运多舛,君子总能依照尚德准则进行选择,在行为上与现实的环境或条件相协调,“是以百举不过也。”(《荀子 ·臣道》)大如调处人我关系,小至容貌举止,君子都能依乎礼义法度,圆满处之。前者如荀子说,君子“其交游也,缘类而有义,其居乡里也,容而不乱。”(《荀子·臣道》)《礼记·坊记》说:“君子因睦以合族。”后者如子夏说:“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论语·子张》)
总之,君子人格摒弃了个人的理想追求,排除了个人利益,剔除了人的个性,以一种绝对“无私”的精神风貌展现出绝对完美的人格形象。不言而喻,这是统治阶级共同认可的人格模式,受到统治者的极度推崇。他们尊孔崇德,互以君子相标榜。其实,专制统治者真正奉行的行为准则是谋利,要实际占有最大利益的“治人者”学作君子,其结果只能形成普遍的双重人格,造就伪君子,尽管这并非儒家诸子的初衷。统治者们一面吟咏着仁义道德,“为民父母”,一面却暗中交易,贪污受贿,草菅人命,无所不至。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种既要尚德又要谋利的矛盾心态正是传统中国普遍政治腐败的重要政治文化根源之一。
对于社会一般成员而言,君子人格是人们人格认同的主鹄。《中庸》说:“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二十九章)儒家塑造君子人格并非为了个人价值的实现,恰恰相反,而是要把实际生活中人们的个性存在依照统一的模式重新整塑,造就出君主政治所需要的“政治人”——孝子忠臣。儒家文化认为,若就人性本质言,“人皆可以为尧舜”,君子小人不是先天的造物,而是后天修习本性的结果。严格而论,他们的区别只在学与不学一念之差:“好学逊敏”(《荀子·修身》)为君子,“困而不学”(《论语·季氏》)是小人。人们只要自觉地以君子为榜样,亦步亦趋,就能做到“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居家为孝子,在朝作忠臣。君子人格的普遍认同将为君主政治造就一个稳定的顺民社会。
三、君子与小人及其道德和政治意义
“君子”、“小人”是传统中国特有的道德和政治认识之一。从历史的进程看,“君子”、“小人”之称出现甚早。西同时已是十分普遍的称谓,《诗经》中多有论述。这时的“君子”、“小人”主要是对某种身份的泛称,君子指贵族统治者,小人泛指平民或劳动者。《诗·大雅·洞酌》:“岂弟君子,民之父母。”《诗·小雅·大东》:“周道如砥,其直如失。君子所履,小人所视。”《角弓》:“君子有征猷,小人与属。”《采薇》:“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我们从这些记述中可以确知君子小人的本初含义与社会政治等级密切相关。关于这一点,春秋时人仍有十分清晰的表述。如《左传》:“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宣公十二年)有时候君子又称“大人”,小人称作“野人”。“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论语·先进》)这里的君子指卿大夫之子弟,君子与野人相对,显然涵指身份地位的不同。
自三代以至春秋战国,君主政体历经了改朝换代的沧桑之变而日趋成熟,人们的政治视野也随之愈益宽广,君子小人遂从一种习惯性称谓逐渐提升为人们认识和讨论的课题。人们发现,君子小人之分与国家治乱紧密相联。《左传》明载:“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农力以事其上,是以上下有礼,……谓之懿德。及其乱也,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冯君子,是以上下无礼,乱虐并生,……谓之昏德。国家之敝,恒必由之。”(襄公十三年)既然事关治乱兴衰,于是有人又进一步探讨了君子小人的社会政治关系。孟子总结诸人之说,指出它们是一种治与养的关系,“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在先秦时人看来,保持这种治与养的关系恒久不变,是维系社会政治稳定的根本条件,否则难免发生祸乱。《易·解卦·六三爻辞》说:“负且乘,致寇至。”《系辞》解曰:“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之器,盗思夺之矣。”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身份十分繁复,所谓“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业,上所以共神也。”(《左传》昭公七年)君子小人之分在认识上超出了具体而琐细的各种身份规定,把全体社会成员综括为“治人”者和“治于人”者两大层次。“治人”者之间则以“君子”相认同,使集团内部的向心力得以不断增强。能将复杂的社分层简明化,这是古人政治思维深化的表现。
儒家学派主张以礼治国,倡言礼义德治,于君子小人之辨最为热中。他们的视野并不局限于君子小人两大层次的划定,而是试图进一步分辨出君子小人各自的内在价值构成。他们认为,君子小人各有其特殊的价值系统,其中最根本的区别是:君子尚德,小人逐利。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易传》说:“君子进德修业”(《易·乾卦·文言》);“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系辞下》)荀子说:“道礼义者为君子;……而违礼义者为小人。”(《荀子·性恶》)儒家的德利之辨成为区分君子小人最基本的评估标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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