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女童问题主要由我国长期的男权中心的性别制度造成,因此改变这种性别制度体系尤为重要,但仅靠这一点并不够,女童问题始终不能等同于性别不平等问题或妇女问题。在以“和谐社会”为口号的科学发展观面前,使我国的弱势女童尤其是农村中的弱势女童问题得到完满解决,是实现以上公平、公正的社会发展目标的必要条件之一。
关键词:社会性别 女童问题 父权制 女权主义
1 对我国当前女童问题现状的探究
女童问题虽然不能与妇女问题完全等同起来,然而从其发生的根源上来说却存在很多一致之处。女童问题的发生也同样不是一个单一因素所导致的简单问题,而是一个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宗教习俗等多种因素共同导致的一个复杂问题,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并有着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的国家,女童问题呈现尤为突出的状况。大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究:
1.1 女童的出生。如果要根据女童的整个成长历程这条主线来研究女童问题的话,那么可以说,女童问题从女童刚一出生便已经开始出现了。这一点从上面的报道中得以明显体现,报道中呈现给我们的事实是对于“女儿”的即将诞生许多父母是采取不欢迎和拒绝的态度,因此才会出现利用人为的措施遏制女婴诞生从而导致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的现象。而对于刚刚出生的女婴的残酷对待则更加说明了女童在出生之际便已受到的不公对待。尤其是在我国农村落后或贫困的地区,溺婴或杀婴(当然这里指残害女婴)的现象频频发生更表明了我国落后的农村地区对于女婴或女童根深蒂固的偏见与落后观念。
1.2 女童的成长。有关女童成长中的问题涉及到女童死亡、女童营养不良和女童教育等问题。关于女童教育问题将会在下一点详细介绍因此这次详细介绍女童死亡率偏高和女童影响不良问题。
1.2.1 一般来说儿童死亡问题指的是0~4岁的儿童死亡率偏高问题。在我国,这种问题在农村地区尤为严重。根据理论来讲,在一个没有性别歧视的人口中,生物医学因素是影响0~4岁儿童死亡水平的主要因素,在一般情况下男孩的死亡水平应高于女孩死亡水平,反之则说明人口中存在社会性别差异。在我国,1990年普查数据显示0岁的男婴死亡率为32.19%、女婴为36.83%,1995年的数据也反映出0岁和1岁组的女孩死亡水平明显高于男孩。而西部地区在1994~1996年间,0~4岁男孩死亡率为31.82%,女孩为46.06%。
1.2.2 在女童营养不良的问题上,可以说是前面问题的延伸,由于之前的问题也就自然导致了现在的女童营养不良的问题。由于传统的重男轻女以及“女孩是为别人家养的”等观念的影响,再加上我国大部分不发达地区的贫困状态,使得家庭在营养的分配上自然的将指针偏向男孩,因此也就往往会导致女童的营养不良现象。
1.3 女童受教育。在众多的女童问题中,女童的教育问题可以说是重中之重,也是众多有关女童的问题中受关注最多的。随着我国对教育问题重视程度的提高,到2000年止,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已率达到85%,但是仍然有15%的儿童得不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机会。其中,女童占60%~70%,尤其在贫困山区、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这一比例更高。在基础教育学校中,女生的流失率远高于男生,农村1987年失学儿童中女童占到87%,1995年这一比例是66.4%,而到了2000年,中小学辍学女童还占58.52%。
2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女童问题探索性分析
在上面对于我国女童问题的现状以及有关女童研究领域的理论研究的阐述与分析中,我们已经大概了解了我国女童问题及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与讨论的现状,但同时发现的是,不管是对于女童问题的关注还是有关女童问题的研究领域,人们大多注意的是有关女童的教育问题。尽管在理论研究的后期已经开始出现了从全方位来考虑女童问题的思潮,但是仍呈现出十分不完善的状况,至于将女童问题的研究与其他研究领域相结合来综合考虑的就属寥寥无几了。基于以上几点考虑我将在下文中对我国女童问题进行重新思考,主要是在社会性别研究的理论视角下来分析我国女童问题。讨论主要从以下两方面介入:
2.1 中国长期以来男权中心的性别制度。前面已经提到,我国现存的严重的人口性别比例失衡以及各种女童问题都反映了我国社会性别差异以及性别的不平等对待。而著名性别研究专家杜芳琴提到“社会性别这一概念,既是一种制度体系,又是一种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同时也是一种表现为多种力量的群力运作和风俗习惯,甚至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强大的惰性力量。”因此在我看来,如果要从强调性别差异造就女童问题这一角度来思考女童问题的话,必须首先从造就我国现存的社会差异的根源,即我国长期存在的男权制的性别制度体系这一点来分析。
2.1.1 男权中心的性别制度简述。我国的性别制度是一个变更与发展的动态过程。基于生理差异劳动分工不同,随着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男性逐渐融入了生产的范围之内而女性逐渐被排除在生产性劳动之外。由于生产劳动所创造的财富与价值给男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优势和强势地位,女性也就从此陷入了“因无财富而无权利,进而更加无法获得财富”的恶性循环中,从而逐步形成了父系制。而到了近代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妇女的命运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世界变化联系在一起,内心的觉醒与政府的提倡共同引发了我们所谓的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在这种“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做的女同志也能做”等思想的影响下,很多中国的女性走出了家庭走上了各种工作岗位,成就了一大批“铁姑娘”型的新式女性,但在这之后出现的问题,即后来证明的这些“铁姑娘”大都在中年之后出现了很多病症等现象,再一次说明了这种以男性标准作为衡量的尺度评判性别差异的性别平等理论是不恰当的,无法从根本解决妇女问题。因此在后来的研究中学者逐渐强调性别差异的“社会性别”概念,侧重从尊重差异和妇女赋权的角度来解决妇女问题,但现在我们看到的现象时,由于市场化进程的迈进,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终极目标驱使下,由于女性无法变更的生理差异(如体力差别、生育哺乳等)导致工作领域的各种局限性促使人们仍然在选择劳动对象上倾向于男性。因此我认为,尽管在理论上对于我国性别和妇女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实践中我国这种以男权为中心的性别制度一直不曾彻底颠覆。
2.1.2 性别制度与女童问题。正是由于上面所说的男权中心的性别制度一直不曾彻底改变,这不仅导致了我们通常较为关注的妇女问题,同时也加深了妇女研究领域中一个理应予以重视的方面——女童问题。在现时代这样一个以追求经济利益和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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