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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恩施民间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

2007-6-13 来源:公务员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
孤立的存在,而是一种生存于生活中,不脱离生活的“生活文化”,一种文化型的“生活相”或生活模式。如独具特色的土家族“吊脚楼”、制作精细的“西兰卡普”、规模盛大的“摆手舞”、颇具盛名的“哭嫁歌”等等都是在独特的生活环境中形成的,充满了山土气息和古朴风格,是土家族特有的生活样式,它根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若离开生活这一土壤,它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因此,对这些民间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要立足保护或恢复它们的生活样式,不应束之于高阁,藏之于深闺。2005年,经州人民政府确认并命名了第一批二十个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这方面的一大举措。
4.2   坚持“生活场”。恩施民间民族文化虽然有它自己独特的内涵和文化表现,但是又与物质文化关系密切,不是孤立存在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依存、互相作用构成一个整体的空间——生活场。它们不仅仅是口头的和非物质的形态,而是口头与行为,物质与非物质,有形和无形的结合。在保护中,要有科学完整的文化生活场空间理念来指导这些工作。对恩施民间民族文化的保护,关键是要有对民间自发性传承方式的尊重,要全力挖掘现在生活中尚存的传承地和传承人。对技艺技能持有的艺人进行调查、登记,明确需要保护的对象。2003年和2005年,经州人民政府确认先后命名两批共26人“民间艺术大师”。优先给这些艺人发给特别补助金,以提高他们的技能,给他们提供时间、机会和场所,鼓励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和技艺。并要求他们进行技艺的传授,鼓励他们多招收徒弟,传予后代。
4.3   努力恢复“生活流”。恩施民间民族文化是一种代代相续的生活样式,要从现实社会生活状态出发,恢复和保持其赖于生存的基础——生活流。恩施民间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可以采取动态的生活化、开放式的保护方式,在居民现实生活流中让其自然流溢。对民间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往往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人们往往会注意那些能够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东西,而往往忽视那些无市场价值或缺乏赚钱效应的东西。这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冲击。如恩施有个别景区为了眼前利益而拆掉了近百年的“吊脚楼”,给景区带来不和谐的音符。这就要求我们在保护和开发民间民族文化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当地老百姓的利益,建立利益分享机制,保护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环境,让创造和传承民间民族文化的主体核心的原住民,在现存社会的生活流中得到真正的保护。这是保护和开发民间民族文化的关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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