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界定资产所有权。目前多经企业最棘手的问题是资产的所有权不清,资金的性质不清。如从理论上讲,集体企业的资产应当属于集体企业的全体员工,但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由于这些企业与全民主办单位在经济上千丝万缕的关系,也由于在人员、资产等方面的几经变迁,如果简单地将这些单位的资产划归给某一群体并不公平;再如,从主业成建制剥离的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实际上是主办单位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其本身并没有自己的资产,也没有自己的资本,充其量也不过有一些借入的周转资金而已;还有主办单位投向多经企业的资金,究竟是借款还是投资,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界定清楚。有的资金实际上已经通过变通形式予以归还,但在主办单位帐面上仍然反映债权;另外,一些公司本身就是依靠主办单位的特殊政策发展起来的,其资产应当怎样界定等等都需要认真考虑。只有把资产的所有权界定清楚,才能谈到资产的经营权问题。
(三)资本重组。包括两个方面:对属于“抓大”范围的企业,主要是确立产权明晰的多元化的法人财产权,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对属于“放小”范围的企业,主要是通过拍卖等形式转让资产的所有权。对于前者,资本重组的含义是:在界定产权关系基础上确定股东及其应持股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兼并等形式实现资本的优化组合,强化资本聚集;通过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搞好资本经营等方式,促进企业向集约化发展,形成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资本的规模效应。
(四)加强管理。主要是属于“抓大”范围的企业,包括企业内外两个方面:企业外部主要是建立一个既能促使企业自主发展,又能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的管理体制;建立一批体现电力行业特点的,专业化、集约化程度较强的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突破地域限制,形成一个跨地区、跨行业的规范的外部大市场。企业内部主要是建立起适应股份制企业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完整的经营机制,把现有企业尽快改造成真正的股份制企业,改变“二国营”状况。
四、步骤
(一)调查摸底。主要是对现有的多经企业的数量、性质、专业、规模、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确定属于“抓大”或“放小”范围的企业以及应破产废业的单位。
(二)关停并废。对那些既无法经营又无转让价值的企业,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下决心关闭、停业、废业或被兼并,其资金财产损失依据有关法规予以清算或核销。对一些纯消费性的单位,可以撤并,集中管理,以减少支出。对一些被借壳生财的企业,或转让给现承包(租)人,或停办清算。
(三)界定产权。主要是理清和确定企业的资产状况。确定那些是企业自己的资金,那些是借入的资金,对有争议的资金进行界定。对主办厂投入的资金,确定是投资还是借款。如果是借款则确定是否归还、何时归还或是否转做投资。并对实物形态进行盘点,搞清企业的资金存量及其结构。
(四)资产评估。委托会计审计事务所或内审部门对现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存量资产的现有价值,为资本重组或拍卖确定底数。
(五)资本重组。对小企业的资本重组,主要采取资本置换、兼并、拍卖、租赁和员工持股等形式出让所有权,使这些企业完全脱离主办单位,在经济上和管理上全部放开。所得的款项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资产所有者的意愿可作为再投资等进行处理。
资本置换包括归还主办单位借款或制定还款计划、借款改股份、相互抹帐、资产抵顶等形式,理清这些企业与主办单位的关系,划清资产界限。
兼并即由支柱企业整体或局部兼并,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或局部转让,债权债务全部或局部继承,损失部分由清算资金核销,被兼并企业不复存在。
拍卖。就是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拍卖的形式将资产的所有权出让给购买者(自然人或法人)。根据企业情况可以全部拍卖,也可以拆细局部拍卖。
融资性租赁。就是依据经营情况或资产情况,进行融资性租赁法人财产权,租赁期内交纳租赁费,租赁期结束,产权整体转移租赁方。
员工持股。依据经评估后的资产状况,实行全体员工持股,实行股份合伙经营,董事会管理,经济上与主办单位脱钩。
对大企业的资本重组,主要采取:1、股份制。在界定产权、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理清与包括主办单位在内的资产相关人的经济关系。按资产的所有权,进行股份化改造,确定合理的股份持有比例;理清债权关系,可以债转股;对公用设施等可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等等,组建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独自经营,主办单位只作为股东行使股东权利。2、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股东大会,建立董事会、监事会,聘任总经理,设置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内部经营机制。3、进行资本扩张。如追加必要的资本金(拍卖小企业所得的资金、债转股等),兼并其他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发行股票或债券,扩大借入资本,资本置换等等,提高企业资本有 机构成,扩大生产经营规模。4、托管。对暂时在管理上没有把握的企业可以经董事会决定,在一定时期内委托较为成功的企业予以管理,待条件具备后自主经营。
五、条件
对电力多种经营企业的整顿、规范和提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动面较大。因此,既要态度坚决,又要积极稳妥,同时还必须创造必要的条件。
(一)建立宏观管理协调中心。各主办单位应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推进多经企业的整顿、改造进程,但应依法办事,按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运作;在转制完成后,则必须尊重企业的自主权,不是以主办单位而是以普通股东的身份按公司章程参与企业重大的经营决策。同时在宏观上要加强调控,在省公司建立一个宏观管理协调中心,通过提供经济信息,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协调发展。在工活、资金等方面也应继续给予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设立资本经营中心。主要负责闲散资金、待重组资本的信息收集和经营工作。这个中心不直接掌握各单位的资金,而是为用户提供信息,穿针引线,搭桥服务。将各单位的沉淀、闲散资金盘活 。另外,有关部门应当投入一部分清算资金,作为弥补企业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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