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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档案法学的研究体系

2007-8-23 来源:公务员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
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只有把上述课题研究清楚,才能使我国档案法规体系在健康良性的轨道上运行。

 

五、档案法律规范

 

档案法律规范,是指由档案法律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规范档案社会关系主体行为的具体规则。档案法规能否对档案社会关系进行有效的调整,取决于档案法规中档案法律规范规定得是否科学。档案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档案法律条文和档案法律规范性文件,其内容是档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档案法律确定档案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对档案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基本手段,在具体的档案法律规范性文件中,权利和义务寓于一定的档案法律规范之中,成为档案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一种法律规范,总是要表现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对档案事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上,档案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档案行为模式是为主体规定的具体行为的方式,档案法通过调整档案关系主体的行为,实现对档案关系调整的目的。档案法律后果是档案法律规范中主体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状态,及其引起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后果。档案法律责任就是属于档案法律后果的一种,没有档案行为模式的设定,就没有档案法律责任。

 

就档案法律规范讲,其研究内容有:档案法目的、意义;档案工作体制、原则及社会地位;档案法所管档案的范围;档案机构的性质、设置、布局、类型、职责;档案法确立的国家对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所有档案实行分级集中管理制度,对保存在图书、文博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科学分级管理档案制度,保密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价值鉴定制度,非国有档案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单位档案转让制度,档案出境管理制度;档案利用的概念、原则、程序,移交档案单位利用档案的权限;档案开放的时限、范围和特点;档案公布的概念、形式、权限,以及对寄存档案利用的限制,与知识产权法律的衔接,档案复制件的法律效力;档案法律责任的概念、意义,档案违法行为的类型、范围,档案法律责任的种类、特征。阐明档案法律规范,使档案立法设定权利和义务符合实际,也使其便于人们的理解遵守,利于档案法律规范的施行。

 

六、档案行政执法

 

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法制的关键环节,是保证档案法发挥作用的必要手段,也是档案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如果仅有档案立法而没有档案行政执法,那只能做到有法可依,还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档案法规定的各项规范如果都不能落实,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执法权限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依法治档就成了一句空话。

 

档案行政执法研究的内容有:档案行政执法的概念,档案行政执法合法和合理原则,档案行政执法的形式,档案行政执法的意义,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的概念、条件、种类、职责,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概念、条件、作用、职权;档案行政处罚的概念、原则,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档案行政处罚的主体,档案行政处罚的管辖、适用,档案行政处罚的程序、决定、执行,档案违法案例分析;档案行政复议的概念、范围、程序,档案行政复议的要件及管辖,档案行政复议的参加人,档案行政复议的概念、范围、程序,档案行政复议的机关及管辖,档案行政复议的参加人,档案行政复议的程序;档案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档案行政诉讼与档案行政复议的区别,档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档案行政诉讼的程序;档案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方式、内容,对抽象档案行政行为的监督,对具体档案行政行为的监督,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包括档案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七、档案普法

 

档案普法是指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档案法律常识的活动。通过档案普法,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法律素质,使人人都知法、遵法、守法,从而达到依法治档的要求,保证依法治档目标的实现。档案普法的研究内容有:档案普法的概念、条件、功能;档案普法的方式、方法;档案普法的范围、环境;档案普法在档案法制建设中的地位;档案普法与档案行政执法的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守法的义务。

 

档案普法是我国档案事业全面实行依法治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也是档案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正在施行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档案普法是国家“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完成档案普法任务可以为贯彻执行档案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档案普法理应列入档案法学的研究体系。

 

八、中国档案法史

 

中国档案法史的研究已包括在中国档案事业中的研究之中,应该说,它比较成熟,研究成果也比较多,把它作为档案法学研究体系的内容,也没有异议。我们之所以把档案法史列入档案法学的研究体系,目的是弄清档案法产生、发展、演变的规律,总结历史上档案法建设的经验,为今天档案法制提供借鉴。档案法是随着档案工作发展而发展的,它要受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学技术和档案工作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档案法学需要通过档案法的历史现象,来研究档案法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我国档案法历史悠久,从古至今都有档案法规,虽然在古代和近代没有形成独立的档案法规体系,但在历代的法律中都有档案方面的条款。它是一个丰富的资料宝库,从中可以发掘出许多供我们今天借鉴的东西,因此,档案法史的研究内容也比较丰富。宏观上,有档案法史的分期,各时代档案法的性质、特点、规定;微观上,有某一时代的档案法的内容、作用。纵向方面,有中国档案法通史;断代方面,有中国古代档案法史、中国近代档案法史、中国现代档案法史、中国当代档案法史。对于档案法史的研究,当前是资料描述性的多,总结规律的少。这固然是由于档案法学研究开展时间短,研究开展的还不够深入所致,需要在以后的研究中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九、外国档案法

 

外国档案法的建设,特别是近现代国外的档案法建设发展迅速,形成自己的特色。为了加强我国档案法建设,需要大力研究外国档案法建设情况,以丰富我国档案法建设。在档案学中,外国档案管理学科对此研究也比较成熟,目前在已经出版的关于外国档案管理的著作中都论及外国档案法的内容。虽然有关外国档案法的内容目前在外国档案管理课程中讲述,但我认为为保持档案法学完整的体系,其研究领域应包括这一部分。

 

外国档案法研究的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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