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一上任,就亲率中央政治局成员赴中国革命史上有特殊意义的西柏坡参观,在西柏坡,胡锦涛要求全党同志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马年年根的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另外的"两个务必",即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务必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旗帜鲜明地把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我们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定要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这里的"我们"二字决非可有可无,而是特指和强调,透出了新一届政治局的坚定和自信。新一届政治局的这些反腐决策与反腐宣言,是不是意味着,过去反腐败工作开展不好或力度不够呢。不是这样的,事实上,对于反腐败斗争,我们党一刻也没有放松过,仅1998年至2002年,全国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07103件,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554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2830人,为国家挽回损失220多亿元。与此同时,预防腐败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5年间,共提出预防建议75000多条,推动建立社会化大预防组织6300个,制定地方预防立法27件。尽管我们反腐败一浪接着一浪打,一浪更比一浪高,我们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脚步也是一步更比一步紧,一步更比一步密,但是,腐败的声音与脚步,仍象恶魔一样,不时在蚕食着党的健康肌体,正在使我们的伟大事业受到影响和损害。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的腐败现象仍很严重,反腐败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明白,只要有经济社会存在,就必然有腐败现象的发生,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必然现象。但是,我们更要明白这样一条道理,那就是任何腐败的产生都是有条件的,任何腐败现象从源头上来说,都是可以预防的,都是可以被有效遏制的,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腐败现象就会逐步减少,直至彻底消亡。正是因为这样,党中央才更加坚定不移地反对和防止腐败。在中央政治局的影响下,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纷纷召开本系统反腐败和预防治理腐败专题会议,举办反腐败法制讲座,发誓与腐败彻底决裂。胡锦涛总书记首先向全国人民庄严宣誓廉洁爱民之后,新一届国务院亲口作出承诺,宣布了具体的廉洁禁令,由中央最高层最先吹出的务实、开明、清新的政界新风正扑面而来,拂遍神州大地。上行则下效,去年11月,山西长治500多名副处以上干部进行廉洁宣誓,今年1月,福州1000多名法官举行宣誓和签名仪式,4月4日,山西新当选省长刘振华带领60余名政府组成人员,面对党旗,举起拳头,发出了廉正宣誓。而在此之前,宣誓的只见过入党、入团宣誓和电视里报道的董建华、何厚华就任行政长官宣誓。
由此不难看出,预防职务犯罪正在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离我们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密切。我们要按照中央预防精神,明白"公款一分一厘皆民之脂膏,贪之如嗜血野兽;贿赠一丝一毫皆不义之财,受之必自毁名节"的道理,自觉作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6、国际预防职务犯罪介绍。
贪污腐败现象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世界许多国家及一些国际组织都纷纷制定了防腐保廉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力求在源头遏制腐败的发生。
(1)联合国反腐败法律文件。
联合国自1945年成立以来,一直关注腐败问题,并且通过一系列法律文件,采取行动推动各国的反腐败斗争。
A、《反腐败的实际措施》,1990年古巴召开的八届联大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提出9条措施。
B、《执法人员守则》是一个有关警察和执法机构的国际道德规范。联大1979年12月通过。
C、《公职人员国际行为准则》,1996年12月12日通过。
D、《联合国反对国际商业交易中的贪污贿赂行为宣言》,1996年12月16日通过。
E、《一项有效的反贪污国际 法律文书》,2000年12月4日通过。
(2)国际组织间反腐保廉情况。
A、2000年7月,亚洲预防大会在北京召开,提出建立无犯罪的繁荣。
B、成立于1993年的透明国际,目前总部有40人,并在83个国家设立了分会,主要是致力于国际反腐败工作。透明国际认为一个廉洁的社会是法治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的生活,是社会是否廉洁的标准,提出建立"廉洁岛"。德国西门子公司、荷兰菲利浦公司均加入该组织。
C、国际反贪污大会始于1983年,每两年举行一次。95年第七届在北京举办。
(3)美国预防职务犯罪立法。
美国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防腐保廉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体系。从财产申报、公职人员行为准则、廉政机构建立,有效打击腐败犯罪等几方面有明确规定,此外还对政治捐款、行政公开、涉外贿赂等方面制定法律,加以规范和控制。美国的廉政立法一是细密,使每个人能对号入座;二是周全,联帮和州都有法律规定,仅公职人员规则达4万多页,对政府官员个人财产申报,乘座公车,吃请受礼都作具体规定。
(4)澳大利亚预防腐败见成效。
20世纪80年代以来,澳一批公共部门官员因腐败不断被曝光,该国便开始治理。1987年,澳总检察长要求,所有政府机构都要找出本部门腐败行为的易发环节,并制定相应预防腐败计划。经过十几年治理,已见成效。1999年已排名
第12位。营私舞弊便有丢官之虞。已成社会共识。如某议员访华回国,作如下登记:我于5月28日至6月1日访华,旅费和食宿由中国国际谅解协会支付,从悉尼至香港的往返路程,澳航把我的机座从经济舱升为公务舱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