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总体而言女性健康状况差于男性,女性体弱患病的较多。对于那些原来体质就较弱或有疾病的留守妇女,所遭遇的困难更多。在我们的访谈中发现,有的留守妇女虽然身体不好,但是有一技之长,如果丈夫在家,她也可以发挥优势,为家庭作出自己的贡献;可是现在一人留守在家,看到家里天天有一大堆做不完的事情,心情格外烦躁,原来的小病能急出大病,轻病急出重病。通洋镇通洋居委会的王秀芹,今年45岁,高中文化,过去在村里是个裁缝,服装做得很好,前几年她患了软骨病,双腿不支,丈夫外出打工后,她无法独自承担家务,也不能再做衣服了;地方政府虽将她的生活纳入农村低保,但她的生活仍然困难重重,读完高中的女儿也只好留在家里照顾她。有些妇女原来身体就不是太好,离开丈夫的照顾后,还必须带病坚持劳动,使病情更加严重,成了农村中的“药罐子”,这些家庭也因此而成了农村中的“因病致贫户”,丈夫打工的收入八成随“药”而去。据我们调查,农村中中年以上妇女身体的亚健康问题十分突出,特别当她们成了留守妇女后,精神压力、体力负担加重以后,不少妇女身体上的疾病更加严重。大多数留守妇女遇到伤风感冒等小毛病后,根本没有时间治疗和休息,而是坚持劳动。沉重的劳动负担,已大大超出了妇女们的体能,使许多妇女的健康受到损害。任其下去,多数妇女就会劳累成疾,较早地失去劳动能力。
2、妇女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侵害
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生张涛对《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在目前中国的农村,能为农民提供的经济收入有限,大部分的男性劳动力外出打工获得经济来源成为必然的选择。多数男性劳动力的流出,甚至部分女性劳动力的外出,导致农村中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带来的是农村治安防范力量的减弱和作案机会的增加,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事实也正是如此。农村中的留守妇女及其家庭比起丈夫在家的妇女更易受到人身和财物的侵犯。在被发现的人身侵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受害人附近的居民,有些甚至对受害人实施过多次侵害;而受害人则由于怕丢面子,怕影响不好,怕被别人说闲话,怕家人不理解,顾虑重重,很少有人去报案。据调查,农村的性侵害案件中有70%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许多留守妇女是由于体力或别的原因经常要求他人帮忙,少数不轨男子在帮忙的过程中就产生了性侵害的念头,而且这些男子经常有机会“接近”留守妇女,具有实施性侵害的条件。即使有公婆在身边的留守妇女,也常常会遭遇不轨男子的上门骚扰。除了性侵害外,留守妇女家里的财物也常常被偷,李秀英家是个养蟹专业户,经营8亩蟹塘;丈夫在家时,每年还能赚几千元钱,自从丈夫外出打工后,留守在家的李秀英夜间不敢出来巡查,使得已经养大的螃蟹大部被偷,年年亏本。留守妇女们田里长的棉花,十有八家在夜间被人偷拿。有一位妇女反映说:“现在天一黑,我就不敢出门,早早地把门关好,还要用木棍将门顶死。盗贼以前是晚上偷,现在白天也敢偷,我们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多的农村确实是这样,有些村庄一夜之间所有鸡子被偷光,派出所和联防队对这些神出鬼没的小偷都感到头疼,无从打击,留守妇女们更是无奈。在安全和利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她们在生产上采取的办法只能是:被人偷的田间作物不种,家禽家畜不养。
3、家庭关系紧张,婚姻危机增多
丈夫外出打工,妇女留守在家,并不是夫妻两人的初衷与情愿,而是市场经济这根无情之棒打得他(她)们各自一方。丈夫长期在开放繁华的城市里打工,妻子则在相对闭塞落后的农村留守,夫妻分居两地,感情交流机会减少,增加了双方的相互猜疑,感情危机随之产生,其结果是打工人群的离婚现象明显增多。
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为农村男性劳力提供了就业的机会,使他们逐渐接触新的观念和生活方式,而且,在打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也有许多从农村来的未婚女性青年,这可能在客观上也为那些自认为当初没有找到理想配偶的男子提供了重新选择的机会。据×××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来农村的离婚率居高不下,2005年、2006年都在400对左右。在这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外出打工而导致离婚的比例很大。有的已婚男子,在打工中不仅学到了技术,也学会了管理,他们正在逐渐融入城市生活;城市改变了他们的生活,同时也在改变着他们的婚姻需求。兴桥镇某村的李林到无锡一家企业打工,不久就与这家企业主的女儿产生了感情,两人同居后,李林便向家里留守的妻子提出离婚;该镇另一个村的农民3年前去北京打工,赚了钱后开始包养“二奶”,之后也向家里的妻子提出离婚,结果他的妻子被气得患上了精神病。
从另一方面来看,许多留守妇女家庭虽然在丈夫外出打工后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但留守妇女的情感日趋空虚寂寞,实际生活质量是下降的。据我们对留守妇女关于“丈夫回家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约70%的人回答丈夫春节时回来,20%的人回答丈夫农忙时回来,还有10%的人回答是丈夫由于各种因素或理由而不回来——没拿到工钱啦、春节加班有奖金啦、春运路费高花钱多啦,等等。很多留守妇女一年或两年甚至更久才能和丈夫相聚一次,而相聚又总是匆匆忙忙。丈夫长年不在身边,留守妇女忍受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负担,在生理上,长期没有性生活,过日子像“活守寡”,当生理需要无法满足时,心情烦躁,长夜不眠,有时动不动就来火发脾气,或拿孩子出气,或与公婆吵闹。一位留守妇女这样对我们说:“家里的农活、家务活是我一人干,这些体力活再苦再累我都忍了,最难忍受的是男人不在家,晚上一个人睡觉,心里空荡荡的,家里有事也没个人商量。现在外面乱得很,整天把心提在手里,生怕发生什么事”。通洋镇通洋港居委会的潘素兰,她丈夫在北京打工,与一个离婚的妇女非法同居,5年没回家了,家里有两个读书的孩子,两位70多岁的老人,老公公因为儿子抛弃了家人,又气又急得了脑梗塞,半身不遂,更加重了她的负担;她唯一能发泄个人情感的就是泪水。
在我们的走访调查中,不少留守妇女在向我们倾听自己的困难、痛苦的同时,又流露出无奈和自卑感,认为自己是农村中只管吃饭不管做事的守门之人。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有的妇女自暴自弃,啥事也不想去做;也有的妇女以没有文化为挡箭牌,能做的事情也不做,家庭经济主要来源是靠丈夫的打工收入,基本能维持日常生活,没有什么经济积余。许多留守妇女由于情感方面的原因产生了抑郁、焦虑、恐惧、怀疑等心理障碍。
生产和家庭事务的巨大压力,缺乏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没有机会与丈夫交流情感,使留守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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