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家园
 | 网站首页 | 文秘范文 | 会员专区 | 我要投稿 | 会员留言 | 用户帮助 | 
您现在的位置: 文秘家园 >> 文秘范文 >> 党团辅导 >> 知识竞赛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知识竞赛试题
        ★★★
【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知识竞赛试题
作者:佚名  收集:文秘家园  点击:  更新:2006-5-12  声明:本文版权属原作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什么时间 经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几次会议通过 
    答: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什么时候起正式施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9年5月1日起施行.
    3,国保发[2001]2号,明确保密部门在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有几项 
    答:有9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5,国家秘密的含义是什么 
    答: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6,承担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有哪些组织和个人 
    答: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7,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什么方针 
    答: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8,保密工作实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 
    答: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9,国家秘密的等级分为 
    答:国家秘密等级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10,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谁来制定 
    答: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11,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按照什么来确定密级 
    答:应当按照《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
    12,谁有权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 
    答: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13,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谁有权来确定 
    答:(一)绝密级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二)机密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秘密级由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其他机关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可以在其主管业务方面行使确定密级权.
    14,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后该怎么办 
    答: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的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15,阅读和使用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在 进行.
    答: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
    1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确需向对方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时应该怎么办 
    答:(1)应当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呈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并通过一定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2)对外提供国家秘密涉及多部门的,可以由有关的保密工作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工作.(3)对外提供涉及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秘密,批准机关应当向同级政府的保密工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17,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不能标明密级的应当怎么办 
    答: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负责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18,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哪些规定办理 
    答:(1)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批准;(2)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3)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4)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5)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19,《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共有几条 
    答:共有14条.
    20,《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受到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3)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4)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5)在国家保密技术的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6)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的管理,事迹突出的;(7)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1,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实行什么原则 

[1] [2] [3] [4] [5] 下一页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文秘家园 文秘家园---值得您信赖的网站! 返回顶部
文秘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