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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难点及对策探讨

2007-4-13 7:03:27 来源:公务员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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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近年来,道路运输管理执法难成为热点和难点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本文结合县情就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难点及解决办法作如下探讨。
    一、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难点
    难点之一: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县内少数客运车主,在未办理经营许可、未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及法定险种的情况下,买车后就上路营运,造成无序竞争,给道路旅客运输带来安全隐患。
    难点之二:抗拒管理,不计后果。无证经营的车主对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态度,一是情绪抵触,不予配合;二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三是不计后果,强行冲关,冲过一次算一次。
    难点之三:威胁行凶,影响恶劣。近年来,基层运政人员在执法中遭到辱骂、恐吓、受伤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屡有发生;还有个别车主采取自残、砸车,车辆被暂扣后,车主携带老弱家属要挟管理部门。
    二、产生难点的原因
    原因之一:瞄准“黑车”经营,有利可图。以短途面的车为例,据笔者调查,办证的面的车每月支付国家税费1073元,未办证的面的车只交668元,合法经营者一年多交4800元,因此相当部分的客运车主不愿办证。
    原因之二:心存侥幸,逃避处罚。个别车主自知非法经营的后果,意图用抗拒行凶、携众闹事、妨碍公务等方法,使运管部门知难而退,或在扣车后逃避处罚。
原因之三:因经济所迫,产生抗拒心理。在下岗、移民人员中,确有一部分经济困难,全家靠“黑车”维持生计,需要我们认真去解决。
原因之四:有“保护伞”和“关系网”。现在一部分无证经营车辆的后面,有着“保护伞”撑腰,给运管部门施加影响或压力,使个别非法营运车辆逃避了一次又一次打击,也使合法车主对运管部门有很大的抵触情绪,给我们的监管带来新的矛盾。
    三、解决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难的对策
    要构建和谐运管,解决道路运输监管难,就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既要使县内道路运输市场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又要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在正确化解矛盾的基础上,与广大客运车主共建和谐社会,实现理顺道路运输经营秩序之目的。
    对策之一:用好用足政策,打击不法车主
    2004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交通部也相继颁布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部令。2006年9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并从2006年12月1日施行,这些具有一定强制力的法规和规章,给我们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武器。在执法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好用足政策。在执行处罚时,一定要按照政策处罚到位,该扣的车一定要扣下来,该罚的款一定要罚到位,要体现法规的强制力,树立管理部门和执法者的威信。
    2、执行政策要一视同仁。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运政执法不能存在这样的现象,即:车主是同样的违规行为,同样的认错态度,适用同样的法规条款,最终不是一样的处罚结果。
3、执法人员要敢于碰硬。在夯实证据的基础上,要坚决执行政策,顶住来自各方面的说情与压力。我们每个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只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才能有效地保护合法经营,保证经营业主在平等条件下竞争。
    对策之二:有理有利有节,善于化解矛盾
    在执法现场中,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我们运政执法人员一定要注意自身形象,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区别情况,对症下药,有理有利有节地化解矛盾。
    1、规范执法,耐心细致。执法人员在稽查现场遇到纠缠不清的车主,千万不能以怒制怒、以打还打,以免进一步激化矛盾,使我们处于被动。我们一是要沉着冷静,态度和蔼,平等待人;二是对现场观众做好解释工作,不要围观起哄;告诫车主亲属相信运管部门会秉公办案,不要妨碍执法;三是对车主讲明违规经营的利弊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配合我们共同把案件处理好。使现场尽快平静下来,为执法创造一个较好的环境。
    2、对症下药,掌握执法主动权。针对车主非法营运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方法。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我们可以到车主所在乡镇或用信函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者,车主违法情节轻,以教育为主;情节较重的,经上级同意后,酌情从轻处罚。因不懂法,擅自购车营运,我们要作好法制宣传,使车主知道依法经营的重要性。在现场处理时,要允许当事人申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好处罚裁量权,实行人性化管理,但不能由车主与我们讨价还价,把处罚当交易。
    3、以人为本,化解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我们在执法中要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尽量为车主着想,把因执法引发的热点迅速降温,使车主自觉接受我们的管理。例如:我所稽查到一辆欠运管费达一年之久的140型大货车,按照法规,应立即暂扣车辆。我们当时并未简单地将车开走,而是考虑到该车满载5吨煤,暂扣过夜后会对车辆有损害。于是便安排车主先去卸煤,执法人员随车前往,因货场工作人员少,我们又主动帮助卸载,晚上十点多煤才卸空。车主很感动,主动将车交我们暂扣,第二天上午就到运管所接受了处理。
    4、依靠上级党委,抵制“保护伞”。非法营运仗着“保护伞”有恃无恐,“保护伞”通过非法营运徇私舞弊,人民群众对某些“关系车”、“特权车”反映强烈。我们针对这种情况,一是给车主做好思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严格执法;二是给“保护伞”们讲明政策法规,执法的依据。若不听劝阻,就叫他们在单位设立的登记簿上写明说情的车号、说情的理由,最后签上自己的姓名,以备存查;三是将“保护伞”们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请纪检、监察或纠风办依法查处。
    5、依靠公安部门,保障运政执法的正常进行。道路监管离不开当地政府和政法部门的支持。对于黑恶势力、不法车主蓄意闹事、围攻、冲关、自残或妨碍公务,我们要及时请公安部门介入,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保护运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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