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思考建议
(一)各级政府要尽快拿出办法,帮助各农村金融机构处置好沉淀不良信贷资产,去除历史遗留包袱,使其轻装上阵,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目前最主要的任务,一是推进粮食、棉花、供销和乡镇企业的彻底改革,对亏损严重的企业,理清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积极引进社会民间资本,依法实施资产重组或民营化改革,帮助各农村金融机构处置好长期沉淀在这些企业中的不良信贷资产;二是积极推进基层乡镇、村机构改革,根据政府财力情况,逐步帮助这些机构清偿长期拖欠的银行债务,促进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县域担保体系,壮大县域担保机构实力,努力为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完善的担保服务,确保农村金融信贷安全。
(三)积极建立农村经济发展财政引导基金,以为推动农业基础产业发展提供风险补偿或信贷担保,营造更加良好的农村金融信贷环境。
(四)继续推进县域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促进县域农村金融发展创造更好的信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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