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卫生院的医疗业务性质存在风险。由于医术水平有限,影响诊断和治疗,如有医疗问题,在群众中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业务上一落千丈,几年都难于恢复名誉,恢复到正常业务。
七、关于加快发展乡镇卫生院的建议
(一)逐步配强配齐卫生技术人员,保证老百姓“中病不出镇”。每年通过向社会上招考具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建立健全人才吸引机制。实行优惠政策,吸引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使高学历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二)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乡镇卫生院从自食其力以药养医转到政府养医。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落实省委[2007]9号文精神,“从2007年起,对全省乡镇卫生院按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与建设。”“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事业费主要由县(市、区)级财政负责,省和市级财政给予支持。”逐步改造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逐步购置、更新设备设施。
(三)逐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按功能将乡镇卫生院明确划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加强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规范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和岗位设置。严格准入条件,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对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要逐步分流、清退。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卫生基本项目,卫生院设置防保机构,配置专门人员,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诊疗行为,为农民提供能为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等诊治服务。
(五)完善卫生院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愿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尊重医学科学,共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积极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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