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创新工商所监管方式。目前工商所的工作重点仍是管理和收费,管理方式一般是几人分管一个片或一条街道,衡量成绩的主要标准是管理费收交额。但在新形势下,各工商所要以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的要求上来,范围不再仅限于集贸市场,而是行政执法、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因此原有的监管模式已不再适应新形式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工商所的监管方式应实行更加细化的分类监管。在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工作中,应将全所人员分为行政内勤组、综合执法组、督查服务组,三个组相互协作,但工作各有侧重点。内勤组负责咨询登记、受理投诉、财务管理(含规费收缴)等;执法组负责市场巡查、查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消费者维权等;督查服务组负责对内勤组、综合执法组工作人员日常行为的监督,并做好服务于企业、个体户的工作,确保监管到位,服务到位。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一是要扎扎实实抓好基层所的党建工作,要按照“规范化基层党组织”建设31项工作目标,通过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全面规范,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为基层所的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重点抓好一线入党对象教育培养,及时发展积极分子入党,不断充实党员队伍,形成一支骨干核心力量;二是加强所班子建设。按照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把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选配好所长,树立起带头作用,只有选好所长,才能带出过硬的执法队伍。因此,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和选拔党性强、素质好、讲原则、善钻研、有开拓意识和较强工作能力的年轻干部,让他们挑大梁;三是在基层工商所中继续推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用人制度,扩大轮岗面,激活用人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总之,要保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应把工商所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只有这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明天才会更美好、更耀眼。
二〇〇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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