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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干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办法的思考

2007-10-11 11:09:41 来源:公务员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
操作”现象。在差额选举中,事实上存在着一种“陪选”的情况。为了保证某些候选人的当选,有的地方“酝酿”出条件明显低于这些候选人的“弱差额人”进行“陪选”。个别地方甚至出现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在选举时得“零票”的事情。这背离了立法本意,妨碍了党员群众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必须准确地理解和执行法律有关差额选举的规定,防止在这个问题上出现违背立法者初衷的现象,不允许打“擦边球”,对故意违法的行为要采取坚决的措施加以处理。 二、针对以上问题,应注意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是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来进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的相关办法,不得违背《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上,通过实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积极探索干部工作扩大民主、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创新。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预告,避免预告次数过多、过与频繁的现象。根据《干部任用条例》中“民主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的规定,今后,每年组织一次广泛的民主推荐活动,在广泛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一些重点的拟提任考察对象,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结果在一年内有效。一年之内,不在发布其他考察预告,由此克服考察预告次数过多、过与频繁,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问题。建立《干部考察预告单》制度,规范干部考察预告工作。     三是要合理确定差额考察的比例,避免“陪衬”现象。差额考察的比例以1:2或1:3为宜,要本着精、尽量少的原则来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在具体工作,有些领导职位提不出差额考察人选的,不能盲目凑数,同一领导职位的差额人选,素质与能力应大致相当,要避免出现有些差额对象只是个“陪衬”的现象。     四是要重视做好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的后续工作。实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干部群众最为关心的是考察结果,预告期间反映考察对象各类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因此,考察工作结束后,不论是有反映的考察对象,还是无反映的考察对象,考察结果都要同干部本人见面。要及时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本人进行通报,并以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反馈,给群众一个明白,给考察对象一个交待。要注重做好预告和差额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认识到被列入预告及差额对象是组织对其工作的肯定和信任,无论是否使用,都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对选任的干部,党委及组织部门的领导要及时谈话,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对未选任的干部,要热情鼓励,教育其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实行未选任干部后续管理制度。对预告及差额考察未任用人选,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轮岗交流、实践锻炼、党校培训等多种措施,进行跟踪培养,加强锻炼,促其成长。     五是差额选举必须依法进行。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管理的一条重要原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在差额选举中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要在这项工作中注意发挥党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努力来实现党组织的意图。在投票选举中,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组织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选举要重引导,要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举要重结果,只要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民主选举的结果,就具有法律效力,就必须得到尊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更改。       在差额选举中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从候选人的提名、酝酿,到正式候选人的确定和选举,都应当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要按照法定程序做过细的工作,努力使选举结果真正符合选举人的意愿和各方面的要求。       在差额选举中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这三者是一致的、统一的,是不能割裂的,违背其一就是违背全部。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搞好差额选举的好方法。     三、对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实际操作的构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依据四中全会精神,我们认为应逐步建立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于一体的全过程的差额选拔任用制度。具体来说一个岗位成立一个考察组,对符合条件人选从推荐、考察、酝酿和表决实行全程差额。       一是差额推荐,确定考察人选。在推荐前,张贴民主推荐公告,公布推荐人数、级别、任职条件等;召开系统和部门民主推荐会,发放差额推荐票,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对推荐上来的人选情况予以综合,以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对经集体研究仍不能确定考察对象的,可采取“会议推荐、个人陈述、二次推荐”的方法确定。        二是差额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真实情况。对一些比较特殊的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在推荐范围上,可划定一定的行业、范围或区域,以增强民主推荐的客观性和针对性。要重视毛遂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要坚持备用结合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可以把组织部门掌握的后备干部优先列为差额考察对象,从而激活后备干部队伍。 要打破由民主推荐所造成先入为主的思维定势,不管得票高低,都要全面、公开地考察他们的得才表现,在形成考察材料时要客观公正地提出考察意见,保证差额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避免走入唯票是论的误区。 考察前实行预告制,即对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内容及考察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同时公布,以各种方式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到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召开民主测评会,以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测试票的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与被考察对象单位的知情人进行个别谈话,对考察中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解,注意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进行具体分析,力求全面准确地掌握所考察干部的情况;最后形成考察材料,以1:3的比例确定差额酝酿人选。        三是差额酝酿,确定候选人。根据差额考察情况,每一职位提出2名或2名以上人选,多方面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监督督察员以及纪检监察和信访等部门。通过个别酝酿,把分散的、单个的、零星的意见,集中起来分析、比较、归纳。召开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听取各考察组汇报,同时依据考察材料,将符合任职条件的差额人选提请书记办公会议酝酿,重点对职位的空缺情况、领导班子结构要求、拟任人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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