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某市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某市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的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县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县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时期。五年来,全县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市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全面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从严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入
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云南省各级领导干部“五不准”》等党纪条规和市委、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团结干事思想教育和每年召开的各种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和纠正了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禁止用公款配备移动电话和违规报销话费的有关规定,共清理出公款配备移动电话64部,变价处理收回资金5万元,收缴违规报销话费2万元;严格推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建卡管理制度,坚持实行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务费用和党政机关车辆燃修费用按月申报制度,有效地遏制了铺张浪费现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购置小汽车的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违规购置的13辆小汽车进行了处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不准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对有关党政机关创办的3户企业作出了分离脱钩处理;全面贯彻严禁公车私用和不准领导干部驾公车的规定,对少数公车私用和违规驾公车的领导干部追究了纪律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配合财政、建设、人事等职能部门开展了干部职工差欠公款、行政事业单位门面出租、干部职工违规多处占房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违规用工等专项清理,共追缴干部职工差欠公款53万元,收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租金32万元,清退干部职工多处占房182套,清退违规用工237人。
(二)严肃执纪,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始终坚持把执纪办案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关键,在工作部署、领导精力、办案力量等方面加大力度,注意从信访举报渠道和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并将查处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列为办案重点,层层落实办案责任制,大力推行领导包案制度和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正确使用“两规”、“两指”措施,重视加强与公安、检院、法院、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力地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1998年以来,纪律检查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081件(次),初核违纪线索327件(次),转纪检立案72件,并为46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共受理各类违纪案件148件,审理结案148件,给予纪律处分169人,其中,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24人,普通党员、干部145人。通过案件查处,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1万元。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组织协调计生等部门开展了专案查处,共调查案件107件,查实处理24件26人。同时,建立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制定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督查督办规定,并开展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对未按政策规定执行处分决定涉及到的12人,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纠正。
(三)解决“热点”问题,纠风治乱工作持续向前发展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深入地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主要表现在: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制度、八个禁止”,强化涉农负担监督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发生,全县共减轻农民负担320万元;切实规范涉及企业的收费行为,取消收费项目15个,企业负担大为减轻;认真抓好公路“三乱”治理,共清退违规收费24万元;积极开展中小学乱收费专项治理,共清退中小学乱收费123万元;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难”现象,68个县直单位开展了“群众满意单位”评选活动,20个县直部门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各乡(镇)积极推行“全程代理制”、“首问负责制”,全县机关作风、行风和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在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体制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抓好执法监察工作。重点开展了生态建设、农网改造、通县油路、扶贫等工程项目资金,以及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粮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推行建设工程“双合同”管理,认真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重点监督检查建筑工程152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11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注重抓好廉政监察,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机关及公务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
(四)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初见成效
按照中央、市委、市委和县委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深化改革,强化权力监督,有效地推动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明显加强。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委和上级纪律检查机关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述职工作制度》、《关于对乡科级干部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25项制度和规定,促进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同时,充分发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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